纳日碧力戈:差异与共生的五个维度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3-05-15浏览次数:2370

 

差异与共生的五个维度

作者:纳日碧力戈

原载《甘肃理论学刊》2013年第1期

全文转载于《新华文摘》2013年第8期

差异是现实,共生是美德。无论中外,国民国家是近现代的产物,并非自古存在。我们这里指的国民国家特指西方工业革命以来建立的现代国家。不过,由于“革命”有先有后,先革命者占先机,成为后来者的范式;后革命者失去先机,虽然努力学习,却因为应接不暇而长期处于落后状态。按照费孝通先生的说法,中国先有机械文明传入,后有信息文明加入,两个文明叠加在一起,都需要成熟。同样道理,现代民族观和民族共同体模式进入中国,也存在从不成熟到成熟的漫长过程。无论古今中外,国家少于民族,族群多于民族是既定现实,包容差异,美德共生,是社会大势。从中国的历史和文化出发,民族团结和睦,互相信任,互助共生,需要从五个维度考虑问题。

第一个维度:群体差异是个人差异的放大

个人是一个稳定的生命体,生老病死,清清楚楚;群体有离合的变数,文化有变迁的走向,唯有作为生命体的个人比较稳定。在公民国家中,个人享有文化约定和政治统辖的民主自由,而这种民主自由会投射到群体差异之上,充满不确定性的群体认同并不能阻止人们基于个人在民主自由预设之上的群体模型,即个人的民主自由也包括群体认同的民主自由,不能把个人的民主自由与其群体认同的民主自由对立起来。个人民主自由意味着对于个人差异的最大包容:从宗教信仰到风俗习惯,从语言文字到人格倾向,都要受到包容性的尊重,在对话和共生中取得“重叠共识”。个人的差异也是群体的差异,因为每个个人都是在特定的文化环境里成长起来,都具有默认的群体身份。因此,个人的差异可以放大成为群体的差异,它们之间的勾连非常密切,互相指涉,互相补充,而非互相排斥,互相取代。同样道理,民族个体既是公民也是民族成员,其个体差异也表现为民族差异,即便在民族内部个体之间存在差异的情况下也是如此。因此,不能把个人民主自由和民族差异、民族认同对立起来。有一种说法,说公民社会不能和民族社会共存,认为公民说的是公民语言,不是民族语言;他们的行为举止是公民的行为举止,不是民族的行为举止。问题在于,即便是“公民语言”也不可避免地是“民族语言”;公民的行为举止,也不可避免地是民族的行为举止,没有任何人能够超越民族这张“天网”。同样,语言和文化只能在群体中存在,不存在脱离群体和文化的“个人语言”。即便是柴门霍夫设计的世界语,也主要是依据印欧语系,有浓重的“民族特点”,更何况世界语迄今不能推广普及,人们更愿意使用自己哪怕是“极不科学”的语言。

在许多发达国家,个人和群体之间的关联备受尊重,原则上个人有选择群体认同的自由,也有拒绝认同的协商途径;因而原则上他(她)也有维护自己的群体认同且不被他人非议的自由。当然,从中国国情出发,个人对自己群体的认同需要受到承认和尊重。过去的国民政府十分不情愿承认少数民族,因为那些官僚阶层执迷于“同文同种”,认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是最为稳定的共同体形式;为了克服多族一国的矛盾,他们采取视而不见的鸵鸟政策,对少数民族不予承认或者减少承认,似乎通过某些专名上的文字游戏,就能把民族问题解决了,但事实证明这是行不通的。过多的专名操控只能带来符号假象甚至符号死亡。

正是因为承认和尊重个人和群体之间的上述关联,我们在尊重个人所选择的群体认同的时候,也就尊重了个人意愿,亦即尊重群体就是尊重个人。在中国这样的多民族社会,尊重个人要首先尊重其民族认同和民族身份,尊重其使用自己语言文字的权力,尊重其宗教信仰自由,尊重其风俗习惯,也尊重保证这些权力和自由的政治设置,如自治权利和自治区划。

近些年来,社会思想界有学者指出世界的个体化趋势,同时也指出这种个体化趋势是建立在爱己利他的基础之上,而绝不是损人利己,彻头彻尾的自私自利。任何个人都有自己的群体属性,有自己的文化背景和风俗礼仪,但他(她)不能根据自己的群体特征,借助建设公民社会的口号而排斥、抵制甚至同化其他人的群体属性。所谓爱己利他就是热爱自己,也热爱他人。

第二个维度:富裕和美德

费孝通先生晚年提出“人富了之后怎么办?”的问题。这不是一个关于现状的拷问,而是一个关于未来的追问。当今中国仍然有很多人并不富裕,“人富了之后怎么办?”还不是他们的问题,但从整个中国经验出发,基于理想图景,这样的质询有充分的根据,也非常及时,是一个绕不过去的问题,也是全人类共同面临的问题。“人富了之后怎么办?”费孝通先生给出的答案是:追求文艺。他提出,中国正在经历一个从科技兴国走向文艺兴国的大转折,“美美与共”变得更加重要。

技是指做得好不好,准不准,可是艺就不是好不好和准不准的问题了,而是讲一种感觉,这种感觉人人都有,但常常难以用语言来表达。其实也就是一种神韵,韵就是一种韵律,一种风,一种气。这都不是具体的东西,物质的东西。……当然我们现在讲艺术,还超前了一点,我们现在应当讲的还是科技,是讲科技兴国。但我们的再下一代人,可能要迎来一个文艺的高潮,到那时可能要文艺兴国了,要再来一次文艺复兴。对于这个问题你们学艺术的人可能要比我讲得更清楚一点……。我最近给自己提出了一个问题:就是富了之后怎么办?我志在富民,这是不错的,但仅仅是富,还够不够?其实人是不会满足于吃饱穿暖的。

以文艺推动美德建设,美德是一种“神韵”,无论做人做事都需要有韵,击缶舞剑不例外,吟歌诵诗也不例外。“韵”自何出?自差异出,自共生出,自交流出,自协商出,也可以说,先有差异,后有美德。

以美德应对民族差异、文化差异和语言差异,就能包容这些差异,平等地对待这些差异,并把这些差异作为与自己的民族特点、文化特点和语言特点共同形成“和声”的必要部分。人们在富裕之初会被财富冲昏头脑,忘记神韵的重要,会提出一些偏颇的要求,只容忍自己的各种差异,不容忍他人的各种差异,形成偏私的“富人强势话语”,要求消灭一切异己,这是于事无补的。这是因为,首先,要消灭异己,异己者不会同意,会竭力抵制;其次,即便是异己者同意被消灭,同己者中有会产生新的差异,所谓民主自由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就是产生差异的民主自由。群体要生存,群内会有群,同中会有异,同中会生异,这些都是历史,是现实,也是未来。

文艺兴国就是以美德统领差异、包容差异,在差异中寻求重叠共识,在差异中发出共和之声。美德生信任,美德生和睦,美德生团结。

第三个维度:差异与大同的阶序分布

差异是形,大同是神,交流是气。中国古人的形气神三元勾连之说,确实有深刻的寓意,对于我们今人如何处理好差异与大同之间的关系,仍然具有指导作用。差异无处不在,崇山峻岭,河流海洋,奇花异草,各色人等,各类社群,都属于自然物象,但就是在这个虚虚实实、形形色色当中,会烘托出、升华出共同的精神。不过,这样的精神属于更高层次,具有崇高性质,具有壮美的心境。如何从基层的形之差异衍生出高层的神之大同?那就要靠气之交流,靠交流中的协商。交流是包容性共生的前提,只有平等对话,互相信任,才能从形之差异中升华出神之大同。

“形”是生活之形,生命之形,变化之形,发展之形,因此它一定充满差异,失去差异就会变得“形同槁枯”;“神”一定是共识之神,美德之神,通约之神,持久之神,因此它一定充满大同,失去大同就会变得“神魂颠倒”;“气”一定是交流之气,协商之气,共生之气,韵律之气,因此它充满跃动,失去跃动就会变得“气绝身亡”。所以,差异与大同、矛盾与共生有不同的阶序分布,差异与矛盾属于基层,大同与共生属于高层,它们在交流中上下沟通,得以关联。因此,差异与大同之间并不存在人们现象中的必然矛盾,它们分属于社会生活和文化思维的不同层面,从差异中衍生大同,从矛盾中发展共生,这都是我们的先人和先哲的实践智慧和身体记忆。

民族多样并不和国家一体矛盾,也不和人类一体矛盾,对于民族多样的恐惧就是对于个体差异的恐惧,是对差异与大同、矛盾与共生之间辨证关系的误解,也是对现实的误读。总之,在基层的物质生活中,差异是主流,变化是现实,矛盾是客观;在高层的精神生活中,大同是主流,稳定是理想,中和是主观。把差异与大同分别置于不同的层面,以神韵、和睦、信任、团结加以交流沟通,就会形成互补共生的有机体,也就能够避免“关公战秦琼”式的差异与大同之战。民族文化繁荣,民族语言多样,民族地方自治,这些都不会构成国家的“累赘”,也不会威胁安定团结,更不会带来分土裂国。当今世界上的国民国家绝大多数是多民族国家,民族内部的争斗并不比民族之间的争斗少。

只要人们能够把握差异与大同的阶序分布,不把差异和大同对立起来,学会在求同存异中寻找“重叠共识”,就能构建一个以和谐占居主流的沟通差异、追寻大同的商议社会。

第四个维度:民族与公民

中国自古属于多族共建:唐、元、清诸朝即是明证。李世民、忽必烈、皇太极等少数民族或带有少数民族血统的帝王,对“中国建设”做出重大贡献;各民族成员也以各种方式投身于这样的建设。无论从历史看还是从现实看,“我族中国”的说法既缺乏根据,因而也缺乏说服力。如果我们用广义的“民族”去论说,那么,中国就是一个多族共建的历史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因此我们要努力告别一族一国的西方式一厢情愿,避免以民族代替公民,避免以公民抵制民族,因为民族和公民并不矛盾,它们各自属于不同的语域,属于不同的范畴,也属于互相补充的分类。中国公民只能是多民族、有民族的公民,中国的民族身份也要和公民身份勾连起来,互相补充,互相彰显。

其实,个人和群体属于相对二分,在民族志记载中还有其他分类,例如根据有生命还是无生命的分类,根据基因的分类,根据图腾的分类等等,无论哪一种分类,它都是分类者根据自己的历史记忆和文化认知来做出的,都有自己的“实践理性”和美德基础。世界万象互相贯通,互相勾连,不仅生命体之间互相贯通和勾连,生命体和非生命体之间也互相贯通和勾连。有了这样的“美美与共”的大视野,民族与公民就能“各美其美”,在更为高远的层面上实现或者保持“天下大同”。

第五个维度:千灯互照,光光交彻

目前有一种时髦说法,叫做文化援疆,似乎发达城市就一定拥有“高文化”,边疆就一定具有被拥有“高文化”者所怜悯并予以援助的“低文化”。当然,“高文化”也在这样的怜悯和援助中得以彰显,得到二次升华。其实,经济不发达的边疆文化在许多方面并不输给经济发达的城市文化,边疆文化形气神勾连紧密,充满神韵,富于活力;边疆地区自杀率低,关爱率高,“神经”指数低,幸福指数高。如果我们把“文化”理解为符号系统、价值系统或者规则体系,那么边疆文化可能会胜出;如果我们把“文化”理解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总和,那么,边疆文化和发达城市文化之间就存在文化互助关系,但不会存在单向度的“文化援疆”。发达城市有很多地方要向边疆学习,他们对于大自然的态度,他们的生存智慧,他们的相互关爱,他们的眼神,他们的举止,都能给我们留下深刻印象,他们拥有深刻的生存智慧和生活哲理。

无论是少数民族还是塞外边疆,都可以用作映照现代性和城市化的镜子。腹地和边疆只有在“千灯互照,光光相映”中才能达到“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的境界,才能克服把他民族和异群体看作“威胁”或者“累赘”的心态,才能学会在差异和矛盾中寻求精神层面的大同和价值层面的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