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股份制企业的特点—以资金运行为中心的考察》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9-10-13浏览次数:631

《中国近代股份制企业的特点以资金运行为中心的考察》

《中国社会科学》2006年第5

复旦大学   朱荫贵

中国历史学一等奖

 

    论文全文22千字左右。共分5个部分对中国近代股份制企业的资金运行特点进行了分析。

论文认为,资本组织形式的不同以及由此产生的差异,是股份制企业的本质,能够最集中最典型地显示出近代中国股份制企业与西方股份制企业的不同特点。因此,论文重点对中国近代股份制企业与西方股份制企业在资本组织形式和资金运行方面的不同特点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并对产生这些不同特点的原因提出了作者的看法。论文重点探讨了中国近代股份制企业对政府进行“报效”、企业在分配方面实行固定利率的“官利”制度、“企业直接面向社会吸收储蓄”以及“企业集团内部资金相互调拨”等四方面内容,然后论证中国近代股份制企业的报效、官利、面向社会吸收存款以及资金调拨等等特点,都是吸收继承了中国传统社会经济结构中固有的要素。也就是说,在向西方学习引进股份制企业制度时,中国的股份制企业从诞生开始就吸收融合了传统经济的要素,成为制度的“中西合璧”。            

论文认为,因为中国近代股份制企业并非是在中国社会母体中自然孕育成熟而诞生,而是从西方移植引进中国社会的新型企业资本组织形式。因此,中国近代股份制企业吸收融入传统中国社会经济的要素有着必然性。首先,作为移植的企业资本组织形式,必然产生“气候水土不服”。因此,借鉴引用中国传统经济要素,有利于股份制企业的诞生和发展。其次,中国第一家近代股份制企业轮船招商局成立是1872年,中国首次颁布有关近代股份制企业的法律文件是1904年,其间有三十多年的法律真空期。在长期无法可依而有法后又不完善的情况下,吸收引入中国社会中长期存在而又行之有效的制度,顺理成章和势所必然。第三,近代股份制企业是一种制度创新,任何创新都有社会成本。但是,任何推进制度创新的行为主体都追求收益最大化。因此,采用社会中原有的行之有效的习惯和制度,即使只是部分采用甚至借鉴,也必然能减少制度创新所带来的社会阻力和交易成本,同时降低社会文化心理在适应新制度时候的抗拒心理,这些因素是中国近代股份制企业在资金运行中形成自身特点的主要原因。